连日来,市住建局把平稳安全复工作为首要任务,建立“专班+专员”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复业,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发扬“保姆精神”,建立专班。建立了局长负总责,各分管局长包联(包县、包片)的工作机制,4名县级干部入驻工作专班,分区包片、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工地至少2名执法人员具体分包,对有开复工意愿且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现场服务,既监督企业落实防疫措施,又帮助企业解决建材供给、人员调配和复工手续办理问题,坚持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开(复)工一个。
简化验收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项目开(复)工责任制和督导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验收与常规安全生产复工验收手续一并办理,抽调业务骨干,严把安全生产关,尤其是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危大工程,层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实行并联核实,全力做好项目复工安全生产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同时落实到位,确保建筑项目“有序复工、安全复工、稳妥复工”。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建筑工地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负责督促协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全面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施工企业负直接责任,成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健康检查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具体落实防控措施;监理企业负监督责任,将“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纳入监理服务范围。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市局有关执法单位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住建厅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把验收关,确保复工验收不走过场,确保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质量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强化协调调度,做好服务保障。切实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复工,积极主动与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接,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影响项目开复工的困难、问题。督促重点民生工程、国有投资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抓紧落实人员、资金、设备、建筑用材等条件,加快推动项目实质性复工开工,各监理单位进场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切实加强企业用工帮扶工作,主动收集建筑工地开复工用工需求,做好宣传和信息发布,积极争取省建筑劳务培训基地支持;组织用工企业和劳务输出机构做好用人工作对接;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劳务人员返场复工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工程价款调差工作,积极跟踪、协调和指导防控疫情措施增加费用、疫情导致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上涨增加费用和管理增加费用的计算和调整,将其列入工程价款,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切实加强主要建材供应保障,抓紧建立商品混凝土、钢筋等主要建材供应调度机制,积极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对商品混凝土、钢材、木材等主要建材的供应。
全程动态监管,携手破难。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化管理,对厕所、食堂、会议室、施工现场及机械设备等实行分级管控、定时消毒。严格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车辆、人员管理分类细化登记,根据行业特点,对原料运送司乘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人就餐、住宿等细化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严格人员排查和人员管控。严格本地务工人员登记制度,落实“两点一线”管理措施,严格外地输入人员管控,外地输入劳务坚持提供健康情况登记和落实隔离防护要求。对外来务工返城困难的企业,单位出具用工手续,联系专车接送等措施,满足重点企业施工人员的需求。
全力推动建筑市场恢复正常秩序。市住建局对全市339个建筑工地,初步拟定了开(复)工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建筑工地长期停工21个,累计复工34个。计划2月底前拟复工55个;3月10日前累计复工拟达到180个;3月20日前拟达到全面开(复)工要求,尽最大努力追赶2019年同期水平,力争实现“以快补晚”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