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招标让我们的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衡水市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魏林介绍,2025年,他所在的单位作为项目法人,组织了两个项目的预招标工作。由于项目时效性较强,工期紧张,在衡水市数政局的指导下,通过预招标方式及早确定了参建单位,为后续开工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预招标”改革是衡水市聚焦政府投资项目“开工慢、落地迟”难题,在招标投标领域推出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即在利用国债资金的项目中,通过将招标程序适度前置,在项目资金正式下达前完成招标投标手续,实现了资金下达与开工许可的高效衔接,为项目早开工、早投产争取了时间。


截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完成“预招标”项目110个,中标金额42.71亿元。项目类型涵盖排水防涝、水利防灾、市政设施等重点领域,平均压缩开工前手续办理时间约30天,有效加速了资金支付进度和工程建设步伐。2026年1月以来,全市又新发布“预招标”公告17个,涉及金额5.66亿元,呈现出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我市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为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在阜城县成功试点基础上,2025年将“预招标”适用范围由超长期国债拓展至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等领域,实现了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同时,强化市县协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行项目台账管理和靶向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2026年,我市将持续深化“预招标”改革,推动流程标准化,制定“预招标”操作指引,规范项目筛选、条件审核、标后监管等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实时掌握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动态,提前介入指导,扩大改革受益面。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预招标”项目全周期管理台账,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及时优化调整政策举措,确保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为全市项目建设持续按下“快进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