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因“佣金数据不真实”,被内江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朱小龙、高秀美、郑显忠被警告并罚款合计3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1月1日至今,人保寿险累计被罚金额为517.6万元。其中,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人保寿险被罚金额为434.8万元。


1月7日,人保寿险白山市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白山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1万元。


1月7日,人保寿险临江支公司因“销售误导、代理人销售误导和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白山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6.3万元。


1月6日,人保寿险通化市分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及时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被通化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7.3万元。范明月、李小飞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


1月4日,人保寿险甘肃省分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违法行为”,被甘肃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36万元。孟庆春(时任人保寿险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刘志堂 (时任人保寿险甘肃省分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5年12月31日,人保寿险黔西南州兴义支公司因“保险代理人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5.4万元。刘时雨(时任人保寿险兴义支公司个人代理人)、胡 燕(时任人保寿险兴义支公司团险部综合内勤人员)、宋 薇(时任人保寿险兴义支公司经理)、董 操(时任人保寿险兴义支公司综合金融条线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2.8万元。


2025年12月23日,人保寿险眉山中心支公司因“从事虚假宣传活动”,被眉山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5千元。管佳(时任人保寿险眉山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被警告并罚款5千元。


2025年11月21日,人保寿险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因“销售管理不到位”,被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罚款0.35万元。胡娟、高雪莲被警告并罚款合计0.25万元。


2025年11月24日,人保寿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因“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被驻马店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8万元。姚战收(时任人保寿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综合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2025年11月5日,人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因“保险销售行为不规范”,被吉林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李洪军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作者:金研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