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衡水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全力抓好年终岁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冬季道路事故安全隐患,促进“骑车戴盔”习惯养成,衡水交警自即日起启动头盔专项治理行动,“处罚+曝光+通报”三措并举,严查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采取全天候全时段全路段打击治理方式, 重点针对市区、各县市区城区主次干道,主次干道临街机关单位、学校、小区、商超等出入口和城区主要进、出路口,以及国、省、县、乡道路路口进行监督管理。对于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头盔只带不戴、未正确佩戴的市民,交警部门会现场进行严格处罚、纠正,要求出入小区、机关单位等地的未佩戴头盔人员及时取回安全头盔,佩戴好才能上路。同时,交警将在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及其车辆信息进行日曝光,并抄报其所属单位。


治理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同时开展无牌上路、逆行、闯红灯、骑乘摩托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治理。衡水交警提醒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争做文明交通安全参与者,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