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衡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见一位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头盔,拦停检查中发现他竟是二次醉驾。



当天8时10分许,民警在红旗大街永兴路口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驶来,驾驶人和乘坐人都未戴安全头盔,遂拦停检查。民警要求出示身份证,驾驶人称“没带着”,证件号也“记不住”。为了不影响交通,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到路边接受进一步检查。在向路边推行中,该驾驶人突然用钥匙启动摩托车意图驶离,被民警迅速拦停。近距离接触中民警闻到他身上有酒味,询问他是否饮酒了,当事人称是头天晚上喝的了。见民警要对其进行酒精测试,驾驶人慌了神儿,不仅不配合,还挣脱民警向招贤路方向逃跑,但没跑多远就被控制。随后,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86毫克/100毫升。后经血样检测,数值为109.8毫克/100毫升,驾驶人王某属于醉酒驾驶。经核实,王某2018年因醉酒驾驶已被吊销驾驶证。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王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50元,王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