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衡水市13个国省考断面水质稳中向好,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达到11个,连续4个月在全省水环境质量排名中位列前三。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力推进衡水湖生态治理。衡水市建立了引水沿线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引水沿线水质监测及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每日对衡水湖引水沿线水质进行水质监测,确保衡水湖引水水质达标,达到“净水入湖”目标。对卫千渠、清凉江、滏东排河和冀码渠4条主要引水河道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全面排查,找准污染风险点,切实减轻污染物入湖风险。封堵取缔引水河渠两侧各类污水排放口,有效管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加大衡水湖生态补水力度,保障衡水湖水资源充足。今年以来,共为衡水湖引水3500万立方米。


加强重点河湖监管。衡水市持续落实市、县重点河湖断面巡查巡视工作机制,加大断面巡查力度,按照“有水监测、无水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内15条河渠、42个断面共计14项巡查内容,每半天巡查一次,对污染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建立重点断面日监测日通报制度,按日对自动站原始监测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分析,及时发布超标信息。坚持“人防+技防”,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闭环管理,确保河湖水质稳定达标。加强汛期水质监测与研判,与水利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引水及汛期泄洪工作,强化应急保障,确保在汛期来临时,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实施精准系统治理,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为保障市区水体长治久清,衡水市全年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和县区对河渠内水草、浮萍、垃圾进行打捞、收割,对于有往雨水管道渗漏或者存在的错接、混接、私接、渗漏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成立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推进组,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的要求,对全市148条、共计4084公里河渠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对各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开展督导核查,着力解决水源保护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19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并完成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