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刘鑫(现用名刘暖曦)的新浪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近日,刘鑫在社交平台上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1月3日,江秋莲在微博发文披露,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正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刘鑫的微博账户。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先后回应募捐称,“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


媒体评论刘鑫募捐赔偿款:挑战法律的严肃性


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近日,刘鑫在社交平台上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江歌事件这几年带来了太多风波和曲折,但眼下,法律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对案件中的是非曲直,如今已没有了继续纠缠的必要。判决中说得很清楚:刘暖曦(即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既然有过错,就必须承担责任。不管刘鑫本人是否认同判决,都应该积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用募捐来支付赔偿,无疑形成了对法律严肃性的挑战。


当然,刘鑫这一行为可能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募捐,更与“慈善”不沾边,网友对其进行打赏,只能算一种民事赠与。但是,这对社会的爱心和同情心,构成了一种“消费”,其隐含的逻辑似乎是,如果网友不打赏,就无法履行赔偿责任。


刘鑫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我受过教育的人,没有理由放弃尊严”。既然如此,就不应该指望靠网友打赏来筹集赔偿款,而应该说到做到,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赢回尊严、履行责任。这也是法律判决的意义所在。


应该看到,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的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唤醒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惩戒。因此,公众希望看到的是有过错的一方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而非推脱责任,这不只是法律判决的导向,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在要求。


此前的判决语重心长地指出:“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确实,法律既然已经一锤定音,众人就应该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毕竟,无论对刘鑫还是江歌母亲而言,人生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然而,刘鑫在社交媒体上发起的募捐再次伤害了江歌母亲的感情,让本应该平息的事件再起波澜,这无疑是令人感到遗憾的。网络求助,应该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法律的严肃性必须得到维护,这场闹剧该收场了。今后,大家更希望看到的是当事人都能过上平静的生活,远离网络的喧嚣,而不是频繁出现在社交媒体的热搜榜。


编辑:李硕芳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