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日,衡水交警开展“花式”宣传,线上线下同步“喊话”市民,“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你知道12月2日是个什么日子?”上午10时许,衡水交警支队民警在主城区衡百国际门前,通过有奖问答、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向过往市民广泛宣传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不系安全带等一系列易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广大市民不断提升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到文明出行、安全行车的重要性。



现场,宣传民警在路口查纠、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对电动自行车不悬挂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及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交警支队全力稳定冬季交通安全形势,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只带不“戴”等现象开展劝导、整治行动,并对此加大曝光力度,持续浓厚整治氛围,让更多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意识到头盔的重要性。“查纠并不是目的,我们希望大家都能守法出行,保证自身生命安全。每个人都应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宣传民警的话音一落,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小诺立刻表示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守法出行,把安全记在心里。”



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为了切实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衡水交警专门录制了宣传视频,在网络平台投放,“喊话”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做到不抢、闯交通信号灯,不占道乱停,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要遵章守法,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驾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遵守信号灯,不随意乱穿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