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一名刘姓历史老师上网课后在家中不幸去世。据刘老师家属提供的视频和图片显示,刘老师在上网课时,直播间被人故意播放刺耳音乐,有捣乱者恶意威胁,种种话语不堪入耳。目前,新郑市公安局、教育局、网信办等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在网上,入侵网课捣乱的行为被称之为“网课爆破”或“网课入侵”。多位专家表示,“网课爆破”不仅扰乱了网络平台的公共秩序,也给很多人带来了实际伤害,已经不单单是搞黄一堂课这么简单了,如果是“黑客”破解网络课堂账号密码组织捣乱者进入,或捣乱者辱骂他人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网课爆破”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我们正上着课,突然有人大喊‘老师我要上厕所’,然后一阵尖锐的警笛声响起,屏幕上跳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个男生直接开始骂人,骂得特别难听。老师没法一下子把他们全踢出去,最后只好提前结束了网课。”这是上海大学生小夏今年9月的一次网课经历。


在一些网络平台,有不少声称专业“爆破”的博主发布视频称,各大网络会议室、在线办公平台皆可“爆破”,相关服务被称为“梦泪”“波波”“猪猪侠”等。此次新郑市第三中学刘老师的网课中,就出现了号称“梦泪”的捣乱者。
记者看到,在有关刘老师的网课录屏中,刘老师正在讲课,突然插入一段音乐,屏幕上出现一个白色面板,有人打字:“你瞅啥?我是梦泪。感谢发来的会议号。”账号“××太美”“终极××××”反复加入网络课程,不断播放吵闹音乐,并对刘老师爆粗口、说脏话。


多位受访学生告诉记者,“梦泪”原意是指《王者荣耀》职业选手的游戏ID“梦之泪伤”,但在“网课爆破”里,它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不少入侵网课的捣乱者用“梦泪”做头像或名称配上音频扰乱课堂,导致一些老师“看到‘梦泪’都会紧张”。


北京西城某学校初中部宋老师对记者说,老师被莫名羞辱,在全班学生面前手忙脚乱,对其自尊心是一种很大的伤害。


“虽然这次河南新郑的老师不幸猝死和‘网课爆破’之间的关系还有待确认,但换位思考,她面对‘网课爆破’时的无奈也是完全可以想象的。”宋老师说。


“网课爆破”属于网络暴力吗?


进入网络课堂、会议室需要账号、密码,这些捣乱者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记者调查了解到,账号、密码的来源,有的是黑客破解,他们组成社交群组,交流侵入网课的信息和技术;更多的则是学生将相关信息外泄,“引狼入室”。  


针对“网课入侵”的恶行,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采取防范措施,除了要求老师及时更换网络会议号和开启等候室、要求学生实名进入会议并开启摄像头等预防手段,有的学校也在通过更换线上教学平台、直播课转录播课、聊天群内授课等方式防范“网课入侵”。


一位网络安全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网课爆破”的成因较为复杂,有些是学生反感上网课,自己或者邀请“爆破手”来捣乱,实现把网课搞黄的目的;也有些是学生之间有矛盾,通过这种方式公开报复;还有些就是纯粹的恶作剧。


  那么,“网课爆破”是否属于网络暴力呢?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说,网络暴力的指向性非常明确,就是会对某一个人的合法权利造成非常现实和直接的危害。由此可见,“网课爆破”就是一种网络暴力。


“网课爆破”涉嫌多种违法犯罪


破坏教学秩序,侮辱老师人格,很多人不禁要问:“网课爆破”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看来,“网课爆破”涉嫌多种违法犯罪:对老师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采取“网暴”行为恶意干扰网络课堂秩序,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的,则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暴恐内容视频的,则可能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如果是通过黑客技术入侵网络课堂,通过技术手段破解课堂密码,对弹屏进行控制等,则可能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翁小平说,参与者未满14周岁的,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称,“这种行为真的让人感到非常非常愤怒,因为同为教育工作者,我时常能够把自己代入进去。我在想,如果我面临类似的情境,会如何作为?”


罗翔表示,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现行法律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无论是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现行《刑法》第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


“虽然这个罪一般来说是亲告罪,不告不理,但是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那就可以变成公诉案件。”罗翔称,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公然侮辱他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导致他人自杀,通常都可以理解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而变成公诉案件。


罗翔介绍,最近几年,网络侮辱诽谤的现象越来越猖獗,所以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个条款,即如果在亲告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搜集证据存在困难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大对侮辱诽谤罪的打击力度。  


“网课爆破”已引发多方关注


深圳网警曾在9月发声并转发《共同指南!在线课堂“防破”指南》。在指南中,腾讯会议提供了多种会前设置方式,保障在线课堂安全性,满足课堂、研讨会、答辩等多种场景的教学需求。


日前,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要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及时发现预警网暴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通知》强调,当用户遭遇网暴风险时,网站平台要及时发送系统信息,提示其启动一键防护,免受网暴信息骚扰侵害。在网站平台评论、私信等位置设置网暴信息快捷投诉举报入口,简化投诉举报程序,网站平台对于明确为网暴信息的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向用户提供针对网暴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方便当事人快速收集证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互联网空间,“尊师重道”也须谨记


有媒体评论称,在悲剧发生后,可以也必须用技术来加固网课安全的防火墙,但技术之外呢?同样迫切的是,我们必须严惩“网课爆破”不法分子,也必须让参与其中的未成年人意识到,这样的行为不是娱乐,不是游戏,而是实实在在的恶行!未成年人的身份也绝不是“寻欢作恶”的保护伞,故意找人进行“网课爆破”或恶意给捣乱者泄露网课信息的行为应该予以惩戒。


自古以来,尊师重道都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有言云“古之学者必有师”,“疾学在于尊师”“君子隆师而亲友”都是在讲尊师的道理。悲剧敲响警钟,社会、学校、家庭应该形成合力,加强学生尊师教育。即使是在互联网空间,“尊师敬长,敬畏课堂”也应时时谨记!

来源:中国教育报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网课爆破”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引发广泛关注!专家称该行为涉嫌多种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