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228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部开工,3个小区已完成改造,预计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将惠及居民1.4万户。



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每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政府财力、居民出资、社会投入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办法,来制定改造内容清单和标准。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其中基础类包括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完善消防和安防设施,以及完善照明、井盖、围墙等设施;粉刷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公共信息发布牌等;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池);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排水、道路、弱电、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架空线规整(入地),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包括建设小区游园,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安装健身器材;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等配套设施改造以及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建筑本体安全加固等。提升类包括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人脸识别、小区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突出绿色和健康元素,将有条件的社区“微改造”升级为绿色改造。


针对居民小区的不同需求,我市按照“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原则,通过改造运营、区域联合、以大托小、红色物业、业主自治等5种模式,有针对性地实施物业服务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鸿表示,为推进小区改造,市住建局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居民个人出资、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实行多方筹资,共担成本。在改造过程中,坚持保护优先,注重文化传承,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的原则,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居民改造意愿达到80%以上的小区方可纳入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方案时,征求80%以上居民意愿,项目完工后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方可竣工验收。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工作统筹,强化施工管理,抢抓改造进度,继续聚焦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安全设施、基础设施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