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一例公益诉讼环境污染案件,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这也是该市首例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的环境民生行政公益诉讼案。


2003年以来,深州市大寺家庄完小周边陆续违规建成生猪、蛋鸡等7家养殖场,露天粪便池未进行任何无害化处理,恶劣的环境也长年影响着师生的健康、学习和生活,周边村民也对臭味苦不堪言。


检察人员走访调研学校环境污染问题。深州市融媒体中心供图


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大寺家庄环境污染问题依法立案并启动调查核实。经检察人员勘查取证,证明养殖场建设时间晚于学校建设时间。随后,检察院先后两次向主体责任各单位发出4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明确督促其全面履职,进行整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检察官认为本案符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2020年12月31日,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深州市人民检察院适时亮剑,依法向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相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消除学校周边环境污染,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检察人员就公益诉讼进村入户走访。深州市融媒体中心供图


如今,此案已办结,大寺家庄完小周边“臭邻居”也已搬走,为广大师生和周边村民营造了一个安全、干净、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此次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依法以公益诉讼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筑牢推动深州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


作者:刘瑞省 王振博

来源:深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