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2〕8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暴发态势,近日我省邢台市、邯郸市、石家庄市也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形势异常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主动报备。请广大市民高度关注疫情动态和权威部门发布的病例情况,及时了解疫情发生地疫情变化,凡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来(返)衡人员、有与已公布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特别是省内2月14日(含)以来邯郸市成安县、2月18日(含)以来邢台市清河县、2月27日(含)以来石家庄市高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来(返)衡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排查、管控等防疫责任。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排查管控。各县市区要动态关注风险区域,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对涉疫地区来衡返衡人员全面摸排、建档立卡,确保底数清楚、不漏一人。同时,要强化排查、管控工作无缝衔接,严格落实“查到、管到”要求,第一时间阻断疫情传播链条。


三、合理安排出行。坚持非必要不离衡,特别是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确需离衡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四、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同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


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我市已启动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主动、及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