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切实维护公路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衡水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设立专用账户、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到位。


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要求施工企业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机构,采集人员身份、居住地、劳动关系、考勤、工作经历、行为评价、执业证书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民工动态电子档案。制定项目用工台账,全面掌握劳务分包队伍用工数量及人员流动情况。进场时与农民工签订用工书面合同,明确合同应详尽载明用工形式、结算方式、结算单价及支付期限等。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要求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每期计量款的10%视为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账户或根据企业提供的带有农民工个人银行账号、工资金额、本人签字的工资花名册汇总金额单独拨付至专用账户,并与银行签订三方监管代发协议,由银行直接将工资代发至个人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从根本上避免了欠薪问题的发生。


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施工企业留存一定比例计量款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终期支付时,施工企业只有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才全部返还保证金。


对拖欠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纳入“黑名单”,通过门户网站、市局网站等予以公示,并在全市公路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加强政策宣传,增强法治意识。通过面对面发放资料、讲解政策,以及现场办公接受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咨询投诉等,加强普法宣传,让农民工群体深入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监管制度》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意识。  


据了解,通过规范管理并加以政策引导、宣传普及,全市公路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发高发态势,杜绝了聚集性上访事件发生。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探索先进监管模式,不断丰富监管手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稳中向好,使全市公路建设市场运行规范、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