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遏制冒领骗领养老金的行为,有效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定于2021年3月1日起开展本年度第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桃城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均可于3月31日前,使用智能手机使用“晟融社保服务”手机APP中的“身份识别认证系统”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认证人员需用手机安装APP,按语音提示在APP中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将面部放入采集框并按提示完成动作、提交信息三步,即可完成资格认证。


认证合格的待遇领取人员,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按程序审批后及时续发养老金;认证不合格的,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起予以续(补)发。领待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暂停发放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凭相关证明,恢复其领待资格,停发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失踪、服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伪造虚假信息参保,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养老金的,一经发现,桃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将立即停止发放待遇,同时核实冒领骗取的具体数额,并依法追缴。冒领骗取养老金待遇的(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应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死亡瞒报人员、享受双重保险人员、在服刑期领待人员及采取编造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养老金的人员等”予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982931、6982932、698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