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养老金又涨了,感觉日子越来越幸福!”1月30日,衡水市桃城区居民宋俊杰在查询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时,发现1月份的养老金上涨了10元后,喜滋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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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衡水市桃城区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稳步提高桃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提高全省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3元提高到133元,每月增加10元,涨幅达8.13%,直接惠及桃城区31000多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比例负担,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桃城区财政负担。”桃城区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负责人王雷介绍,除了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外,自今年1月1日起,桃城区根据“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时6个月最低基础养老金”的要求,同步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


一直以来,桃城区人社局坚持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打造人社为民服务 “直通车”,锚定“普惠民生,群众受益”主基调,充分利用报纸、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线上媒介广泛宣传,配合基层实地走访,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真正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好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参保基数逐步提升。同时,他们协调相关单位,严格做好资格审核认定、档案组卷等工作,加强对农民引导,组织符合政策要求的村集体办理参保手续,整理归档参保资料,测算补贴金额,协调财政部门,确保及时到账。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他们还对全区新增城乡居民参保问题人员进行再次核实,保证信息准确。


记者张玲玲

通讯员杨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