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曾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却不思悔改,近日,又因酒后开车上路被衡水市安平交警大队查获。


    当晚,安平交警大队在辖区设卡开展夜查行动。20时许,一辆越野车在临近卡点处突然靠边停车,有躲避检查嫌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检查。驾驶人下车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78mg/100ml,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被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坦言“没有驾驶证”。民警查询发现,驾驶人李某于2017年11月2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其驾驶证已被吊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酒后驾驶、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罚款2000元并扣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