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赵辉林,需从《飞来的闺女》说起。1981年夏天,我和《衡水日报》记者李晓岚,冒着酷暑,远赴鲁南沂河流域的苍山县采访一件“千里认母”的奇事。同年9月15日,经过编辑的精编细校,《河北日报》以《千里认母记》为题发表,此后《人民日报》以《“飞”来的闺女》转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报社和姑娘家收到1500多封读者来信,可以说通讯“拨动了广大读者的心弦”,诠释了“人活着应该使别人活得更幸福”的主题思想,后来此稿还被评为全国好新闻。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幕后“做嫁衣”的编辑是赵辉林。
上世纪80年代初,我曾为一个因法院错判而“十年流浪”的弱女子路俊英鸣不平。文章的开头我这样写道:“这不是小说,而是一份申诉材料——记者采写的一个弱女子的辛酸经历。”不久,省委负责同志就在刊载这份申诉材料的第46期《河北日报》(内部参考)上作了重要批示,并责成省高院、省妇联牵头进行调查。然而,真正的斗争才刚刚开始。县法院为维护“路案无大错”的结论,对上级的批示顶着不办,还有人攻击记者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扬言要追查记者所写内参与事实“大有出入”的责任。在最困难的时候,赵辉林鼓励我敢于替群众说话、为民做主,指出:“这桩婚姻案的实质是要求婚姻自由。县法院某些人有法不守法,执法不依法”,致使“一些事情闹得是非颠倒,黑白混淆”。省地联合调查组经过详细了解当事人、知情人和查阅原审卷宗,肯定记者的内参“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并认定路俊英一案是个错案。
在这桩轰动一时的婚姻案得到圆满解决,“有情人终成伴侣”后,赵辉林来到衡水,指导和帮助我对这桩值得深思的婚姻案,从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拨乱反正的角度,进行再采访、再认识,最后我们合作完成了通讯《“流浪女”安家记》,1981年《中国妇女》第一期作为重点稿件刊发,为如何加强农村的依法治国提供了一份鲜活的佐证。
一前一后两件事,使我对赵辉林的人格和品德有了新的认识。在《飞来的闺女》轰动全国时,老赵没有出来争功,说此稿是我编辑的;而我为“流浪女”鸣不平时,是他鼓励我做敢于为群众说话的正直新闻人。这使我深深感到,老赵不仅是一个甘为他人“做嫁衣”的好编辑”,还是一位温良谦恭、诲人不倦的好老师。
1983年末,我从衡水记者站调回编辑部。《河北日报》有一批像赵辉林一样从解放区走来的老编辑、老记者。老赵运用自己丰富的办报经验,经常对我言传身教、悉心指导。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说老赵不是“党员”,让我很吃惊。一个1940年参加革命,1949年春就到《冀南日报》工作的老报人,怎么会不是共产党员呢?知情人支支吾吾地说是“历史问题”。在亲如父兄的朝夕相处中,一次老赵向我敞开了心扉,说他是河南内乡人,从上中学时就向往革命,靠拢组织,16岁就秘密参加了党的地下组织。但由于当时基层组织不健全、以及地委个别领导人主观武断,导致他的党组织关系“悬空”了。后虽多次向组织反映,但上诉信仍如石沉大海。对老赵的遭遇,我感同身受,深表同情,但在那种情况下也无能为力。人生的道路虽然坎坷曲折,但老赵相信党、相信组织,坚信总有一天他的问题会得到平反甄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如春风化雨,荡涤和改正了其他时期造成的一些错案。1985年的一天,老赵激动地告诉我:他反映的党关系组织案解决了。为此,河南省委组织部专门发了《豫组60号》文件,并致函河北日报党组织说:“据查,你处赵辉林的党籍是李军泗(时任县长)同志解决的。李军泗在1947年恢复和发展的党员符合组织原则,应予承认。”因种种原因“悬空”了40多年的党籍问题终于实事求是地解决了!40多年的蒙冤,40多年对党组织的坚信不疑!正像老赵在《生命的歌》一诗中写的那样:“望着远方——越过荆棘,跨过荒冢,透过暗夜,穿过冬天,太阳站在东山巅的松树枝上,微笑着,向我伸出了炽热的手!”
2016年岁末,92岁的赵辉林推出了浓缩一生经历的自选集《脚印》。时间跨度60年,内容涵盖了他的诗歌、散文、杂文及书法作品等。第一篇是发表于1946年河南南阳的进步报刊《前锋报》上的《光之母——灯》。作者用拟人的手法抒发了一个进步青年对革命的向往和追求。他写道:
“她——灯,
这光之母,
姗姗地走了来,
用柔嫩光辉的手,
从密密匝匝的字堆中
给我指示道——
年轻的朋友,
这是路,
来,朝这儿走!”
读了他这70多年前的处女作,我第一感觉是老赵是个“诗人的料”,可惜多舛的命运捉弄了他,把这“小荷才露尖尖角”的萌芽摧残了。2017年初,他在给我寄书的同时,附了一封满怀深情的信,称我“是能够同甘苦、共患难的好朋友”。谢谢老赵的抬举与多年的帮助教育。他有句座右铭“不与人争,不与世争,要与自己争。做一个有骨气的人,做一个甘愿俯首做孺子牛的人”。权作本文的结尾,以及日后学习的榜样和方向吧!
作者:张锡杰 编辑:李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