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衡水市武邑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一起醉驾违法行为,但驾驶人一脸无辜地表示“晚上没喝酒”。
23时许,民警检查一辆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栗某表示很无辜,他坦言自己晚上并没喝酒,只是中午在朋友家喝了半斤白酒,知道酒后不能开车,还特意在朋友家睡了一觉,晚饭后觉得自己已经“醒酒”,便驾车回家,没想到过了好几个小时还被测出醉驾。
后经血样检测,结果为177.63mg/100ml,栗某已构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依法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还将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警提醒,部分驾驶人朋友对“酒驾”的认识存在误区,是否酒驾,并不以喝酒间隔时间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来判断,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会被认定为酒驾。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如果不能确定体内酒精是否完全消散,就不要选择驾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