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运行以来,衡水市枣强交警大队协助事故受害者家属积极申办,其中10月份,共为7个困难家庭成功申领了183717.52元社会救助基金,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5月28日7时20分许,一辆轻型自卸货车沿肃临线由北向南行驶,行至肃临线129公里处时,与沿魏广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某相撞,当时张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载着乘车人王某某,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张某某受伤、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张某某因家庭困难,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符合申请救助基金的条件。枣强交警大队事故办案民警积极协调,帮助当事人张某某家属成功申领到48784.26元社会救助基金。


此外,还有四起事故,也因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分别申领到45143.75元、7196.17元、6270.15元、8191.04元救助金。


6月18日18时30分,一辆三轮电动车沿江冯庄至烧盆屯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三砖桥北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对向行驶的韩某某相撞,造成司机二人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因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符合申请救助基金的条件,民警帮助伤者家庭申领到42064.02元救助金。此外,还有一起事故伤者家属申领到26068.13元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