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衡水武强驾驶人韩某某竟然在饮酒后自己驾车到派出所办理业务。当民警问起原因时,他却回答“忘了酒后不能驾车了”。
当天13时30分许,韩某某驾驶面包车到武强县公安局街关镇派出所办理业务。派出所民警在与他交谈时发现,韩某某口中呼出大量酒气,随即提高警惕,怀疑他可能存在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于是,派出所民警一边不露声色地稳住当事人,一边将情况告知县交警大队。
接到派出所通知后,县交警大队派出民警立即赶赴街关镇派出所,对韩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4mg/100ml。随后,韩某某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当民警问及为何要酒后驾车时,他竟然回答:“我着急来派出所办业务,家里离派出所远,又没有其它交通工具,一着急,就忘了酒后不能驾车了……”这样的回答,让民警们哭笑不得。
最终,民警对韩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法律法规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做出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