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修订发布。新修订后的《预案》将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支撑。


新修订后的《预案》共分为7个部分,主要修订内容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根据衡水市机构改革部门划分,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对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名称进行调整。


二是在“组织机构及职责”部分根据机构改革后确定职能对部分市直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组中的职责进行相应调整。


三是在“预警与报告”部分增加“监测和风险分析”一节,结合衡水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重点监测、监控环境风险源、风险受体类型,以便通过监测、防控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有效保护受体目标。


四是在“应急处置”部分细化响应措施,增加突发水污染事件和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流程,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