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修订发布了新版《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此次修订最大变化是增加“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以及提出落实“南阳实践”经验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新版《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含预警与报告、应急处置等七个部分,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应急组织体系图、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讯录三个附件。


与旧版相比,新版《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变化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增加“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明确要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采取措施时,应当依法审慎,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


按照生态环境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在应急处置中提出落实“南阳实践”经验,借助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控制污染。


调整指挥部成员单位。新增市信访局,由其承接社会稳定组信访稳定工作,新增市广播电视台、衡水日报社参与新闻宣传组工作;简化新闻宣传组组成及应急监测组牵头单位。


明确信息发布具体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为信息发布提供指导。


全面强化保障措施。丰富“物资与资金保障”相关具体工作;新增了“应急工程保障”“应急资源管理”及“机制保障”等内容,要求相关部门要开展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调查,加强各地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与相近、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互动,加强多部门联动机制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切实增强了预案的指导性,压实相关单位具体保障职责。


新版《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发布,提高了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进一步提升我市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