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升生态环境人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举办衡水市“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暨2021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连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崔延斌主持会议。


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曹国志就“面向实践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进行讲解,并结合案例对应急处置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河北京清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赵小进结合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背景、发展过程,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的基本原则、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法定职责进行讲解。



李连兵指出,“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是生态环境部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的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科室单位、各分局、各风险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此次“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为契机,切实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李连兵要求,首先要认真开展“以案促建”专项活动培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相关科室单位、各分局要积极谋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线上授课、岗位培训和环境应急工作交流等活动,继续丰富政策解读、案例教学、桌面推演等应急业务培训内容。培训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注重训演结合,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其次,要围绕“以案促建”活动扎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相关科室单位、各分局要结合本地环境应急实践和管理工作情况,对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摸清自身环境应急能力问题和短板。从责任意识、应急监测与处置、队伍物资建设、应急联动机制等方面,制定问题整改和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的工作方案。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成员单位及环境应急管理相关科室人员;各县市区分局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各县市区环境风险企业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