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拆违工作中,越来越多的违建户自己动手拆除违法建筑。他们说:“只要不犯法,机会一大把!”
细品这句话,有一番内涵。这是全市普法、守法的真实写照。
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触犯了法律就会失去尊严和自由。谁滥用了今天的“自由”,谁就在为自己的明天打造“镣铐”;谁突破了法律的底线,谁就可能酿成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三重悲剧,最终甚至惹上牢狱之灾。何谈机会?看看周围,有的人能遵守法律,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这样的人才有更多发展的机会。有的人放任自己,无视法律,结果栽了跟头,追悔莫及。所以,守法是对每个人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每个人拥有发展机会的前提。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我们党提出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坚持法治建设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法治不是束缚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绳索,而是保障和服务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铠甲和利器。
长期以来,一些人通过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超高超限等手法,建起门面店、出租房、厂房……这些违法建筑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存在,侵占的是公共空间,破坏的是整体秩序,损害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拆违是维护城市形象与法律尊严的正义工程,是事关发展前景的环境工程,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当前,我市正在开展“三创四建”活动,拆违就是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因此,这项工作自然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个别违建户之所以不愿拆,说到底是利益问题。的确,违建是花了本钱、下了功夫、费了心血的,落在谁身上也舍不得拆。但拆除违建,拆掉的是违建者的眼前利益,保护的是却是他们的长远利益。现在是法治社会,人人都得依法办事,这是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正义的基准,也是每一个人包括违建者本人,都不得触碰的底线,不能为了一己之私侵害大家的共同利益。保护大家的利益其实就是保护自己的利益。拆违后,城市环境会极大改善,城市形象会得到提升,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会大大增强,给发展带来无限潜能,人人都会受益。因而,违建者要有舍小家顾大家的情怀,不为眼前小利蒙蔽双眼,不为一己之私与众相争,主动配合拆违,于公于私,于己于人,这才是大道。与其幻想侥幸得利,不如积极拆违,这也便于早日做好日后经营和生活的规划,换来长久发展。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执法者,更应带头守法。如果自身不能正人先正己地严格守法,也不可能有效维护基于公平正义的执法公信力,进而影响推动实现全民守法的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