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衡水武邑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沿106国道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13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冀A8***0,冀A9**Q的重型半挂车缓缓驶入民警视线,该车时快时慢,走走停停,行迹十分可疑,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高某敏迟迟不肯下车,在民警的再三强调下,最终将车门打开。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高某敏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神色慌张,支支吾吾以各种理由拒绝出示。经民警通过系统核实发现驾驶人高某敏驾驶证是扣留期间,且记分已达到38分。更令交警吃惊的是,驾驶人高某敏准驾不符,持有的B1、B2驾驶证根本不能驾驶该重型半挂车辆,该车辆更存在超载100%的违法行为。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驾驶人高某敏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