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8月2日,衡水市交警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23个主要路口同步设岗,重点治理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行为。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胜利路与育才大街交叉口看到,6名执勤交警头顶烈日,正在开展路面执法整治行动,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实行扫码登录电动车违法处理APP进行登记,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严格落实“三招不过岗”管理规定,即采取转发朋友圈积赞、抄写交通法规、在路口举提示牌警示他人“三选一”的处罚方式。忙碌中,他们还不忘提醒过往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您好,请靠边停车!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上牌业务没?为什么没有悬挂号牌呢?”看到俩女子骑着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近身后,交警赶忙询问。得知她们已在网上申领了号牌,交警将她们带到路口东南角的安全位置接受教育,“电动自行车上牌好处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辆被盗,可依据车辆登记信息找回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也可第一时间联系找到车主相关信息……”在接受了“三招不过岗”管理后,两名女子也表示,“回去就赶紧把车牌安装好。”

11时许,一位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人民路与育才大街交叉口,直至被交警拦下,他才意识到自己未佩戴安全头盔,而是将头盔放在了车筐里。“天儿太热了,我就把头盔摘下来了一会儿,后来忘记戴上了。”男子解释道,民警随即对他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其佩戴安全头盔是事关生命安全的大事,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一定要全程佩戴安全头盔,骑乘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随后,男子选择手持宣传牌,使用喇叭向群众做交通安全的宣传方式接受警示教育。

“通过今天的整治行动,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市民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也养成了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但也仍有个别市民存在不戴安全头盔、不悬挂号牌等不文明交通现象。”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当日,执勤交警共计对2246名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和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市民进行了警示劝导,经过教育劝导,大部分市民都能认识到车上牌、人戴盔的必要性,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更是取来头盔,佩戴好后再骑行上路。“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治理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行为,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工作。”衡水交警提醒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悬挂号牌、全程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出行,共建健康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