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4日,衡水市公安局工作中获得线索:某网上店铺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疑为假冒伪劣商品。
办案民警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8岁)在网上铺注册“盈顺医疗器械专营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后,其为牟取暴利,伙同贾某(男,30岁)、孙某(男,34岁)于1月23日开车从河南省长垣市某商贸公司以单价0.52元、0.6元分两次购进假冒伪劣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0万只、13万只,而后分别在各自经营的网店向多省、市网售。其中刘某以每包58元、78元不等的价格销售涉案假口罩共计16万余只。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月4日被冀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对未通过正规途径购进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索要相关资质,并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非法获利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案口罩来源正在追查。2500余个尚未售出的假冒伪劣口罩已被查获。贾某、孙某正在追逃中。
警方提示:为进一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衡水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口罩、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卫生消毒用品等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以及药品等各类疫情防控物资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仿冒知名品牌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违反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非法经营犯罪,借售卖口罩等防护物资为名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欺诈群众等诈骗犯罪。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和提供有关线索,举报电话0318-2966172。
记者:朱微
通讯员:陈瑞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