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印发2026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衡水市2026年度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围绕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控等七大类23项重点工作,对强化河湖长制作出安排部署。


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各级总河湖长、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加强统筹部署和巡查调度,强化部门间区域间协同协作,共同推动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落实。要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宣传活动,发挥“民间河湖长”、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在河湖治理保护中的能动力,凝聚全社会共管共治合力。


扎实做好防洪保安工作。加快推进水毁修复工程,滹沱河、潴龙河、滏阳河、索泸河等4条(段)骨干河道和献县泛区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建设。聚焦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各级防汛责任,修编洪水调度、应急抗旱等方案预案,加强卫星电话使用管理,全面抓好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落实。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深化“合  同节水+”模式应用,持续扩大再生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有效途径,扎实推进全社会节水。强化取用水监管,完善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开展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常态化规范化推进“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加强采砂(取土)全过程监管,规范涉河工程弃砂(弃土)综合利用。开展河湖管护问题整治行动,推广河湖“物业化”管理模式。推进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三年(2025-2027年)行动,实施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采砂执法信息集成运用。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入河排污口治理成效,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登记管理。持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明查暗访等专项行动,强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加强衡水湖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统筹多水源为衡水湖实施生态补水。


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大力实施生态补水,持续修复河湖水生态环境,确保滏阳河、滹沱河、卫运河、南运河等母亲河全部复苏,衡水湖生态水位保障率100%。巩固提升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开展人工回补试验,继续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稳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做好评价结果运用及成果展示,探索构建河湖健康预警机制,滚动编制“一河(湖)一策”。推进国家幸福河湖建设,完成衡水湖全国幸福河湖试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