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确权力观意味着为民用权,坚持当“老百姓的官”,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 正确权力观意味着公正用权,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 正确权力观意味着依法用权,守法律、重程序,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


■ 正确权力观意味着廉洁用权,拒腐蚀、永不沾。


为政之道,修身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思想滑坡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强调领导干部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为领导干部进一步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权力观,使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精神世界更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提供了遵循。


正确权力观的内涵


正确权力观就是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坚持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始终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坚决摒弃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反对特权现象,不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不把公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利益集团、小圈子私利的工具,不成为任何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代言人、代理人。


正确权力观意味着为民用权,坚持当“老百姓的官”,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的执政权的一部分,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共产党的干部不是要做官当老爷,而是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以百姓心为心,怀着强烈的爱民、忧民、为民、惠民之心,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基于人民立场,着眼解决群众难题、增进人民福祉,用心用情用力为民造福,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确权力观意味着公正用权,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国家之权是“神器”,是神圣的。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要求领导干部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


正确权力观意味着依法用权,守法律、重程序,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法与权的关系”是法治的内核,即以法律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其逾越边界的冲动和扩张性。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否依法行政是能否做到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这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当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推动者、守护者,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去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不去干预依法不能干预的事情,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


正确权力观意味着廉洁用权,拒腐蚀、永不沾。打铁必须自身硬。对领导干部来讲,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廉,重在自觉,贵在持久,难在彻底。“心不可乱,则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坚决守住拒腐防变防线,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防止被“围猎”、被利用。


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着眼“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切实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努力,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进了执政能力的整体提升,涵养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搞清楚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增强了其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自觉性。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伟大事业任重道远,有的领导干部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忘记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本色。在权力观上,有的领导干部存在权力是靠个人奋斗得来的、是辛辛苦苦几十年熬出来的,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的领导干部打着“干部的合理合法利益也要承认”的幌子,认为应该讲“大公有私”,不再讲“大公无私”;有的领导干部不尊崇宪法、不敬畏法律、不信仰法治,崇拜权力、崇拜金钱、崇拜关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等等。一些领导干部奉行上述错误权力观,产生了极大危害和恶劣影响。现在的社会十分复杂,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诱惑考验形形色色。只要拥有权力,就有围猎者;只要有诱惑,就会有人冒险去咬“钩”,形形色色利益集团的“围猎”有组织、有策划。这导致一些腐败分子为了一己私利或因为自己不干净,而置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于不顾,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等。因此,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非常必要和重要。


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的路径


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领导干部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领导干部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时时做到与群众同甘苦、共忧乐、共奋进,真正发现群众面临的问题、反映群众的意见、总结群众创造的经验。


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领导干部要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素养、能力和水平,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程序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开展工作,挺身而出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坚决斗争,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推进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领导干部还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尤其要弄明白法律关于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的规定,不当“法盲”。


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领导干部要自觉反对官僚主义。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盲目依赖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纠正权力观要把纠治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要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把造福人民的实事办实,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一切权力必须有边界、受监督,决不能越界、越轨。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对权力的监督,一方面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另一方面也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其中的重点在于: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本文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网络课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论述”(项目编号:25W008)的阶段性成果。)


在遵化市拍摄的古长城雪景 刘满仓/摄

来源:河北共产党员麒麟融媒期刊传播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