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场由省科技厅组织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鉴定观摩会在石家庄举行。会议采用“鉴定+观摩+答疑”模式,对企业项目进行现场鉴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的是企业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对企业实际支出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在税前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扣除。
据介绍,这一政策规定旨在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技术进行简单改变等不符合享受条件。
“我们一款新产品采用的技术属于对原有产品的技术升级,但又不是简单地改变,到底适不适用政策,我们不好判断。”活动现场,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研发主管解深对记者说。
而在该公司研发管理办公室主任管建强看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研发内容和目标明确,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具有足够的创新性。
会上,解深提出疑问,专家认为评判这个项目是否可以申报,还需要看投入的资金和精力,而他们项目的新增功能、新增属性对产品有重大升级,属于研发活动。
“过去,我们对拿不准的研发项目往往持谨慎态度,因为一旦违规享受税收优惠,不仅会面临税务风险,还可能对多年积累的品牌信誉造成不可逆的损害。”解深说,有了政府部门的专业认定,他们如同吃下了“定心丸”。
一边是资金压力,一边是研发活动判断难度大,解深的话,道出了许多创新型企业的心声。
为免去企业后顾之忧,2023年12月,河北在9个县(区)率先开展企业研发项目事前鉴定试点工作,变异议鉴定为事前辅导,对企业提出鉴定需求的项目,组织专家提前“体检”。今年,河北又将事前鉴定试点范围扩展至25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7家整车制造业企业及13家省属国有企业。
“研发项目事前鉴定,不仅是研发费用归集的‘校准器’,更是企业优化技术路线、规范研发管理方面的‘智囊团’。”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观摩会现场,位于沧州渤海新区的利和知信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带来了12个研发项目,提请专家鉴定。
“这些项目名称都是某材料与相应催化剂研发,既未聚焦技术痛点,也未体现实际应用价值。这样笼统的名称,我们连研究方向都不清楚,更别说评估其是否符合加计扣除的条件了。”河北科技大学教授陈爱祖在预审时指出问题。
专家的点评,让该公司技术员李安琪豁然开朗:“参加这次活动,就像经历一次面试,专家不仅能指导我们申报加计扣除政策,还为我们后续相关管理、技术创新指明方向。会后,我们会按照专家建议完善改进。”
今年,省科技厅联合省税务局累计协助企业鉴定项目378项、涉及金额7.42亿元。下一步,省科技厅拟将107个县域重点特色产业集群纳入事前鉴定试点范围,建立省市县分级审核受理机制,持续创新事前鉴定服务模式,推动事前鉴定与政策培训、实务操作深度融合,更加有效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编辑:贾扬阳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原标题:新闻分析丨研发费用判定难?河北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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