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王彦春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深做实林长制,持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市总林长高位推动各级责任落实,各市级林长依托巡林督查、督导调度、批示指示等多种途径,统筹推进国土绿化、灾害防控等林业重点任务。目前,市县两级累计召开总林长会议11次、签发林长令25个,开展巡林督查300余人次,有力保障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落地见效。
我市各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构建林长制“多元共治”格局。组织部门将林长制纳入综合考核和党校培训内容;宣传部门策划系列报道;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森林防灭火年度工作要点;公检法系统深化“林长+”协作,推动补植复绿,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文旅、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林长制由“单线作战”向“整体联动”深化。
工作推进中,我市还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构建起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林长体系,共设立林长9332名、护林员6235名、执法人员1302名,设置林长公示牌3846块,形成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立体化治理格局。同步更新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印发履职提示函,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推动管护能力与服务效能“双提升”。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构建“一核多点”示范体系,重点建设衡水湖湿地、阜城千顷洼森林公园、枣强槐文化生态园等特色示范点,探索“湿地修复+文化传承+森林康养”复合型生态融合发展模式,持续增强林业发展新动能。
王彦春说,今年以来,我市聚焦重点,筑牢绿色屏障。目前已完成造林绿化1.54万亩、营林面积23.35万亩,超额完成国土绿化任务;高标准实施村庄绿化提升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工作,80个村庄绿化提升村已完成建设任务;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未发生违规审批和超范围许可问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规范流转与规模经营;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及林业经营单位的四级防火网格,全市持续保持森林“零火灾”良好态势;累计防治林业有害生物124.65万亩次,实现了重大虫害“零成灾”和检疫对象“零传入”的防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