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涉旅违法违规问题举报电话,进一步规范暑期全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整治重点包括以下三类: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擅自安排另付费旅游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旅行社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诱骗游客消费(购物)、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未严格履行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增加自费项目、组织游客前往未开发开放的区域游览、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或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车辆和船艇;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通过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进行促销。
广大市民如发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0318-2105030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318-2126673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值班电话 0318-2122700
邮 箱:scglk2019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