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本次调整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核定上下限,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缴存基数上限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核定。结合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衡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202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标准确定为22086元,缴存单位及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突破该上限。
在缴存基数下限方面,严格参照河北省及衡水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分区差异化标准。其中,衡水市区(含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深州市月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2230元;枣强县、故城县、景县、安平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月缴存基数最低为2080元,各缴存单位不得低于对应辖区下限标准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为便利各类缴存主体办理业务,本次基数调整开通线上线下双办理渠道,全面提升业务办理效率。针对单位缴存业务,各企业、机构可前往所属公积金管理部营业网点柜面办理基数调整手续,已开通网上业务权限的单位,可通过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线上办结,无需线下跑腿。
针对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多渠道自助办理服务,个人可登录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衡水公积金办”、手机APP“衡水市公积金”,足不出户完成2026年度缴存基数调整相关业务办理,全程线上操作、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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