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衡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目前,衡水11个基层法院共设有35个人民法庭,74个法官工作站,4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对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判服务的全覆盖。


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张晓慈介绍,衡水法院积极建设市县乡“三级调解体系”,其中在乡镇一级的人民法庭强化与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基层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防线前置、资源前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2024年,全市共打造“和为贵”特色调解室125个,对接120个调解组织,建设特邀调解员队伍431名,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245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0余起。


人民法庭主要受理辖区的民事纠纷案件,为了能够高效、便捷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衡水法院通过建立“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机制,实现案件的快审、快判、快结。对有典型教育意义或涉众型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宣判、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审理,让鲜活的案例释法说理,凝聚社会共识。2024年以来,各法庭共组织开展巡回审判145次,开展判后答疑3000余次,减少上诉案件537件。


在人民法庭工作中,衡水法院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机制,主动延伸法庭司法服务内容,在法庭开通网上立案、跨越立案等工作窗口,减少群众往返法院的路程时间;设立专业化法庭,例如围绕衡水湖湿地保护,设立了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部分县的工业园区设立法庭或法官工作站;在乡镇大集设立法律咨询点,基层法庭法官划分“责任田”包联进村,同时入驻村微信群,担任诉讼联络员,随时解答群众问题、送法到百姓身边,真正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桥头堡、基层治理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


见习记者 董政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