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阜城县妇联驻王集乡王恒南村工作队联合县人民法院在王恒南村开展了以“‘典’亮乡村生活 法治护航振兴”为主题的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旨在通过多部门协同、党员先锋带头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广泛宣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近年来,彩礼名目越来越多、彩礼款越来越高,加重了彩礼给付方家庭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了隐患……对于彩礼与赠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综合考虑给付彩礼的动机和目的、当地风俗习惯、是否处于婚姻阶段、财物价值等……”活动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安朝霞以“抵制高价彩礼”为主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的方式,对彩礼的范围、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涉彩礼案件主体、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在互动环节,安朝霞耐心解答了女同志们关于“彩礼如何认定”以及“彩礼在何种情况下需要返还”的疑问。
最后,安朝霞又立足当前农村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离婚家庭子女教育、防范校园霸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角度,讲解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子女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分享审判实务中的典型案例说明家庭教育缺失对未成年子女的负面影响,剖析了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同时建议家长平时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学会与孩子正确沟通交流,拒绝“棍棒”教育,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此次活动,不仅将法律知识送到了群众身边,更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下一步,王集乡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驻村工作队与县妇联、县法院等部门联动,把普法宣传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通讯员:王昭 安策 于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