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3月13日,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发出日常购药、用药注意事项及建议。


正规渠道购药。市民购买药品要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购药。避免盲目相信一些祖传秘方、民间偏方,更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假劣药品。


认准批准文号。购买药品应当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特别是不要将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


正确认识药品的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购买使用药品一定按医嘱或说明书标示的用法用量服用,特别要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出现用药不良反应,应注意第一时间与药店、医疗机构或者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并报告用药不良反应信息。


此外,市民应当坚决抵制“药贩子”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在购买药品时发现存在非法经营药品行为或对产品质量有疑问,可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