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定于12月2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起,区域地面气压场转弱,以偏南风为主,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3年12月2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