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邢衡高速公路上,一辆汽车抛锚,驾驶员竟然将一瓶酒摆在汽车后面充当警告标志,最终,驾驶员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3月17日,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邢衡高速邢台方向146KM+900米处,一辆黑色小轿车行驶中撞击异物,导致车辆损坏被迫停在应急车道内。大队交警到达现场,司机张某向交警讲述了事情经过:自己驾车正在行驶中,突然从路基下窜出一条狗,他躲闪不及撞了上去。猛烈的撞击使车辆油箱损坏漏油,车辆现场抛锚。交警在现场看到,因为找不到三角警示牌,张某在车后大约5米的位置,摆放了一瓶带红色包装盒的白酒充当反光警告标志。


交警协调清障救援机构对张某的车辆进行拖离清撤,并对其“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通讯员 刘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