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半年多,工资终于有着落了,能这么快解决问题,多亏了你们指派律师为我提供援助,这下就能安心过年了。”1月18日,衡水市民李娜将一面写有“讨薪维权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衡水市桃城区总工会,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不住地表示感谢。



据了解,李娜原来在一家企业打工,后来申请离职,可公司拖欠她的工资迟迟未给。李女士多次追讨未果,眼看半年过去了,她心急如焚。于是,李娜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桃城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希望尽快协助她解决这一欠薪问题。


桃城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一边根据李娜的口述及提供的材料填好审批表并给她指派签约律师,另一边安抚李娜的情绪,引导她理性讨薪。签约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发现该公司未与李娜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社保,遂向衡水市桃城区仲裁委申请仲裁,最后成功追回欠款工资和两倍工资共计7917元,并为其缴纳了社保。


“对用人单位而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一种‘很不划算’的违法行为。”桃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造成劳动者无法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继而会影响劳动者维权,《劳动合同法》对此情形做出了“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规定。下一步,桃城区总工会将继续发挥“职工娘家人”的独特优势,构建社会化“大调解”格局,努力为职工追讨欠薪余款,擦亮“工”字号服务品牌。


记者 张玲玲

通讯员 步衍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