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恒就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调研时指出


科学合理保护 推动立法进程

为我市非遗保护和传承提供法治保障


6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广恒带领由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就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到武强县、饶阳县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饶阳县图书馆刻铜展厅、饶邑城骨雕工作室、仇氏金丝杂面厂,武强县年画博物馆、西王庄梅花拳碑林等地,分别听取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汇报,详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现状,走访慰问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就我市正在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立法工作广泛征求意见。


王广恒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要充分认识非遗的珍贵价值,增强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党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自觉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依法明确非遗文化管理职能部门,补足基层非遗编制和力量,深入推进传承人梯队建设。要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壮大我市传承人队伍。要加快我市非遗立法进程,推动立法更加贴近我市实际、更加严谨科学,为我市非遗保护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