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桃城区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村级卫生室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机构药械安全监管,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和使用,保障乡村用药安全。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村卫生室是否办理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关执业人员资质;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货渠道,购进药品资质是否齐全有效,购进药品是否做到证、票、帐、货款相符一致;是否有真实完备的药品验收和特殊药品销售记录;购进医疗器械是否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销毁一次性医疗器械。



为引导规范使用药械,他们还重点查看了药品医疗器械的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霉变的药品;药品是否按说明书要求管理储存;是否配备温湿度监测调节设施设备,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分类陈列,药品是否离墙离地摆放,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冷藏避光药品是否按要求存放以及是否有超经营范围的保健品、食品;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按要求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和养护记录、药品拆零等规范记录。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各相关单位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消杀、人员登记和购买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的详细记录。截至目前,该局对8个村级卫生室进行了突击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部分卫生室对药品储存条件差、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登记不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