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故城县故城镇贾别王村郭雅斌家长约20米的院墙轰然倒下,所幸无人员伤亡。事发后,郭雅斌认为,燃气公司在他家的墙壁上安装了燃气管道,沉重的管道导致整面院墙倒下。燃气公司则认为,院墙因地基泡水失稳和雨水侵蚀倒塌,导致了燃气管道受损,郭雅斌应该给予燃气公司赔偿。


9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贾别王村郭雅斌的家,在现场,记者看到,倒下的是郭雅斌家的南墙,这面长约20米的墙整面倒向了南侧的街道,路面上砖头遍布,燃气管道在一片废墟之中,已经断开,露出了断面。



据郭雅斌的母亲夏玉芝介绍,8月31日早上6时多,她正在做早饭,突然听到屋外“轰”的一声,便急忙跑出去查看,发现自家的院墙整面倒了,燃气管道也断了,往外冒着气体。“院墙倒了,燃气正在泄露了,我赶紧叫醒了儿子。”夏玉芝说,儿子很快找来了村支书,请专业人员关闭了燃气管道。


“当时,我和老伴刚刚从郭雅斌家院墙旁边走过,墙就倒了,差点儿被砸到。”当天事发时,村民王桂珍和老伴正好路过郭雅斌的家,所幸没有发生意外。


郭雅斌称,事发后,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赶到现场,并让他第二天到故城县协商处理此事,事发第二天,他来到了位于故城县城的燃气公司,公司负责人称郭雅斌家院墙倒塌致使燃气管道受损,应该赔燃气公司管道钱。“当时,我们没有谈拢,我就回家了,此事至今没有解决。”


郭雅斌说,当初燃气公司安装管道时,他和家人因事外出,回来后管道已经安装完毕,考虑到这是民生工程,他当时也没有说什么。如今,院墙倒了,他认为是沉重的燃气管道所致,他希望燃气公司能够承担相应责任,恢复他家院墙原貌。


在现场,记者看到燃气设备上有“中裕燃气”的标识,便拨打了故城县“双代办”的电话,工作人员提供了燃气公司一名苏姓负责人的电话。


9月3日,记者与燃气公司的苏总取得联系,5日,苏总通过文件方式回复了此事。回复中首先说明,是贾别王村村民围墙倒塌砸坏了燃气管道。燃气公司称,8月31日,他们公司抢修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关闭燃气阀门,避免了次生灾害的发生。经勘查,抢修人员发现该用户的院墙是泥土砌筑的红砖墙,因地基泡水失稳和雨水侵蚀墙体而倒塌。为了确保下游用户用气,当天,他们打算立即抢修被砸坏的燃气管道,但受到郭雅斌家人的阻止,郭雅斌及家人认为他家的院墙,是被燃气公司架设在该院墙上的燃气管道坠塌的,要求燃气公司先把墙修好。


在回复中,中裕公司认为村民院墙的倒塌与架设在其墙头的燃气管道无直接关系,理由是,架设在该村民墙头的燃气管道与前后邻居墙上的燃气管道相连接,当用户的墙出现倒塌的趋势时(出现倾斜),燃气管道对即将倒塌的墙起到了拦阻的作用。另外,因为该村民的院墙是用泥土砌筑的,当架设在墙头的燃气管道不与其他邻居的燃气管道相连接时,只会把泥土砌筑的墙头撬翻,不会导致整个墙体的倒塌。


那么燃气公司在村民家的墙上安装燃气管道是否需征得主人同意呢?苏总回应称:“气代煤”工程是民心工程,施工期间有乡镇领导现场指挥协调,所有的燃气管道都经过村委会与村民同意后才架设在村民家墙上。如果村民不同意或者是危墙,燃气公司会选择走地埋管道,不会架到村民家墙上。所有从村民墙上架设的管道均得到村民的同意,但未与村民签署书面协议。此外,燃气管道的安装符合有关规定,且经过政府组织的第三方验收。


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贾别王村党支部书记杨长利,据他介绍,事发后,他给燃气公司拨打电话,希望可以调解此事,但没有成功。目前,由于燃气管道受损,贾别王村三分之一的村民家中天然气使用中断,村民的生活受到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