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敦促出租汽车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让市民乘坐“放心车”。


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和出租车待客区、医院、商场等客流集散地的督促检查。对不佩戴口罩、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不进行车辆消杀、不对乘客进行测温、不主动出示乘车票据和违反有关规定的,按不服从指挥调度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加强对出租汽车的巡查暗访。自即日起开展出租汽车暗访,并在客流集散地和重点路口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对不佩戴口罩、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不进行车辆消杀、不对乘客进行测温、不主动出示乘车票据和违反有关政策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疫情期间出租车驾驶员不做核酸检测不允许上岗。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要求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将对公司和违法驾驶员记入诚信考核档案。对严重违反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公司经营许可证。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对违反防疫政策规定的,在衡水交通运输局对外媒体公开曝光。对于曝光的车辆驾驶人,所属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当事司机进行不少于4个学时的培训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承诺,对其行为持续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给予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鼓励对违反规定相关线索进行举报,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监督举报电话:0318-12328 ,0318-2134001。


通讯员: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