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惑,七十而爱。连日来,记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市越来越多的单身老人勇敢寻找晚年幸福,或自己寻觅一段黄昏恋,或走进婚介中心征婚。但受家庭、财产等条件的制约,部分婚介中心的介绍成功率并不高,有的老人选择“伴而不婚”。


单身老人勇敢找寻另一半


今年64岁的吕大伯是我市一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老伴因病过世后,他在儿子的支持下选择了再婚。“老伴离世那种孤独、凄凉、空虚的感觉很久都无法排解。”吕大伯说,对老年人来说,最大的“绝症”是生活中无人陪伴的形单影只,“虽然年岁大了,但我们也需要爱,渴望有人陪伴。”


无独有偶,最近,年近七旬已独居近十年的李大爷经亲戚牵线,也寻觅到了一位老伴。“对方身体健康,且没有儿女及家庭上的牵绊。”李大爷坦言,双方在一起的原因也十分简单,“搭伙过日子,相互照顾,相互陪伴。”4月22日,年过六旬自企业退休职工老张独自走进市区中心街的一家婚介中心,为自己登记征婚。他用“孤单”和“乏味”来定义独居生活,“老伴去世后,我家特别冷清,炒一盘菜都够自己吃一天的。”因不愿打扰孩子们的生活,他勇敢地走进了婚介中心征婚,希望能够晚年找个老伴,一起聊天,排遣寂寞。


单身老人征婚率逐年上升


“像老张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这几年,来咱们婚介中心征婚的老年人呈逐年递增的趋势。”该婚介中心的负责人刘女士介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对于婚姻的追求和年轻人不同,“他们已基本脱离了欲望与激情,更多的是寻找人生后半程的同行者。”然而,对于这些老人的需求,子女的态度分歧十分明显,“有的子女支持老人再婚,甚至主动为老人填报信息,有的子女担心老人婚后把名下的房产、存款等分给另一半,甚至担心其被骗婚骗财,因此持反对态度。”


近两年,报社街附近的另一家婚介中心也接待了数十位征婚老人。“以前受传统观念、经济、家庭等因素影响,前来征婚的老人并不多,但近年来,老年婚恋需求逐渐增长,有的人还是在儿女的陪同下前来征婚的。”该中心的林经理说,这部分人群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岁数在50-70岁之间,丧偶后独居。他们提出的择偶条件也很明确——独居、身体健康,最好是退休人员。


征婚成功率略低,部分老人“伴而不婚”


记者走访的市区几家婚介中心都开展了为老年人征婚的业务,但部分婚介的介绍成功率并不高。


“老年人在相亲过程中也都各有‘硬指标’,医保、退休金肯定是起步杠,此外,单独住房、子女是否经济独立以及两个人今后共同生活能承担多少生活费等,也都是双方最为在意的条件。有的老年人甚至在见面前就先开门见山地询问这些条件,之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见面。”康宁街一家婚介中心的负责人李女士有多年的“红娘”经验,但经她介绍牵手成功的老年人却并不多。“虽然现在大多数人对于老人再婚,持比较宽容的态度,可是他们再婚却面临着很多现实的问题,比如子女干涉、婚后生活习惯、财产分配等,因此尽管需求增长了,但成功率仍不高。”经李女士介绍的老年人中还有一部分人甚至选择“伴而不婚”。“就是双方不领结婚证,而是选择签订协议,只是住在一起,生活上互相有个照应,不涉及财产等问题。”李女士说,不过,经她介绍并成功领证结婚的老人,婚后的生活都十分幸福,“1加1总不会小于1,相互有个照顾,老年人再婚图的不就是这个嘛。”


老年人再婚需要社会理解和支持


我市多家婚恋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表示,老年人再婚,是解决空巢老人问题的有效途径,而要排除其中存在的诸多顾虑,需要老人、子女和社会三方共同的理解和努力。“对于老年人追求幸福的举动,子女应充分尊重,给黄昏恋的父母更加自由、自主的空间。社会应给予包容,对老人的再婚不但要理解,更要关心、支持,给老年人再婚创造一个宽松、温馨的社会环境。同时,老年人也得摆正心态,应以互相照顾为意愿,而不是以利益为目的。”


“从目前老年人再婚存在的各种问题看,矛盾最突出的还是财产纠纷。”我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给出建议,老年人再婚时,可在婚前进行财产登记、签订好婚前财产协议,做个经济独立的老来伴,以减少子女及老人自身对于财产继承和赡养问题的担忧。同时,对无房且生活困难的老人一方,也要约定相关居住权,保障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