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武邑交警大队民辅警在辖区宏达路设立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22时50分左右,一辆冀T3***1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当驾驶人将车窗打开的一瞬间,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常某德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常某德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民警已将常某德血样送检,最终将依据血样酒精含量,对常某德采取相应的处罚,此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驾、醉驾已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一大杀手”,车辆驾驶人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酒后不驾车永远是安全底线、法律红线,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作者:刘梦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