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公安机关及其他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法规执行到位、宣传氛围到位、整治力度到位的良好社会效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总申请办证数4745个,主城区申请办证3137个,养犬办证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幅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升。


我市成立衡水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养犬重点管理区、限养犬只类型和违规养犬行为,对全市开出的首张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首例养犬人未束牵引绳遛犬受罚、首位犬办理犬证的犬主等视频进行广泛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宣传文明养犬,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让文明养犬日益深入人心。



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设施,制定《衡水市严格管理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品种名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部分犬只暂缓植入芯片工作的通知》,主要规定了对部分体形较小的幼犬、老龄犬、患病犬不适合植入芯片的犬只暂缓植入芯片的条件和程序,防止可能造成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隐患的发生。市公安局本着“尽量将城市化的区域划入、尽量将村庄划出”的原则,划定了具体范围的严格管理区并向社会公布。市发改委在充分调查、评估、审查的基础上,研究并制定了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标准。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将全市47家具有犬只狂犬病免疫能力的动物医院、诊疗等场所确定为犬只免疫登记便民服务网点,同时确定了12家无害化处理场所,为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提供了保障。我市还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了禁入标识建设,在公共场所设立标识600余处。另外,设立了两个各1700平米的遛犬小公园,为养犬人士搭建交流场所。



市公安局研发了衡水市智能养犬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养犬人只需在手机上下载“68宠物”APP,通过APP提交相关资料,网上审核通过后犬主携带犬只前往免疫登记便民服务网点即可一次性完成免疫、芯片植入、领取犬牌等全部项目,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了群众办证积极性。


为进一步加大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力度,我市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无主犬、禁养犬、超限量犬专项治理活动”、“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不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以整治促规范,以打击促规范。全市累计出动执法力量7000余人次,巡查摸排住宅区3600余个,暂扣、收容犬只544只,处罚遛犬不栓绳行为1132起,下达各类限期整改通知书4016余份,处理犬吠扰民案件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