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一小伙在实习期内无牌跑高速,被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查获。
当日上午11时左右,冀州大队交警韩冰巡逻至衡水湖西服务区附近,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时左右摇晃,且未悬挂机动车车牌,于是韩冰立即将该车拦下。经了解,该车驾驶员张某今年5月份刚取得驾驶证,属于实习期期间。按照规定,实习期期间是不允许独自上高速的,且该车还未悬挂牌照。对此,交警对驾驶员张某现场进行了教育,并根据法律法规,对张某上路行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张某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5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购买新车时,一定要办好新车保险、临牌等相关手续,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期间的驾驶人不要独自上高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