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衡水市冀州交警大队查获一名心存侥幸的酒驾司机。

当日20时许,执勤民警在金鸡大街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而来。驾驶人发现警车后,加速拐入小区门口停下,并下了车。民警走近后闻到男子身上有酒精气味,通过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据了解,驾驶人郑某某,当天与朋友聚餐喝酒,他认为下雨天民警不会出来查车,而且饭店离家不远,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回家。谁料车子刚一启动就看见警车,一慌就拐到了小区门口。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对郑某某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