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依照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1日起开展本年度第三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桃城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均可于30日前进行认证,已领取待遇人员需要尽快到银行开通社保卡的金融功能。认证人员可使用智能手机下载身份识别认证系统APP进行认证。认证人员需用手机安装APP,在“个人认证”一栏按提示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将面部放入采集框并按提示完成动作、提交信息,即可完成资格认证。


认证合格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按程序审批后及时续发养老金。认证不合格的由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起予以续(补)发。领待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由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暂停发放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凭相关证明,恢复其领待资格,停发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同时,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死亡瞒报人员、享受双重保险人员、在服刑期领待人员及采取编造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养老金的人员等”予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982931、6982932、698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