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长堤春水绿悠悠,畎入漳河一道流。莫听声声催去棹,桃溪浅处不胜舟。”长堤逶迤,漳水碧明,东风鼓帆,桃花逐波。王之涣这首诗意境深邃,启迪人思,耐人寻味。写于宴席上的七绝《宴词》所展示的,正是盛唐时期衡水大地一幅色调清丽明快的自然景象。王之涣是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开元年间任衡水县主簿。考析王之涣墓志及其妻李氏墓志拓片,基本厘清了王之涣的八代次第,和娶衡水县令李涤之三女儿李氏为妻的史实。墓志铭填补了史书中关于王之涣记载的不足,是一段深入挖掘王之涣在衡水活动的有关史料。


一、关于对王之涣墓志铭的简释


1、墓志文录


唐故文安郡文安县尉太原王府君墓志铭并序


宣义郎行河南府永宁县尉□河靳能写


才命者,自然冥数;轩冕者,傥来寄物。故有修圣智术,讲仁义行。首四科而早世,怀公辅道;蕴人伦识,官一尉而卑棲,命与时与才与达欤,不可得而偕欤?


公名之涣,字季凌,本家晋阳,宦徙绛郡,即后魏绛州刺史隆之五代孙。曾祖信,隋朝请大夫、著作佐郎、□□□皇蒲州安邑县令。祖表,□□皇朝散大夫、阳翟丞、瀛州文安县令。父昱,皇鸿胪主簿、雍州司士、汴州浚仪县令。公即浚仪第四子,幼而聪明,秀发颖悟,不盈弱冠,则究文章之精,未及壮年,已穷经籍之奥。以门子调冀州衡水主簿。气高廿(世)时,量过于众,异毛义捧檄之色,悲不逮亲,均陶潜屈腰之耻,□于解印。会有诬人交搆,公因拂衣去官,遂优游青山,灭裂黄绶,夹河数千里,籍其高风。在家十五年,食其旧德。雅淡珪爵,酷嗜闲放。密亲懿交,恻公井渫,劝以入仕,久而乃从,复补文安郡文安县尉。在职以清白著,理人以公平称,方将遐陟庙堂,惟兹稍渐磐陆,天不与善,国用丧贤,以天宝元年(742年)二月十四日遘疾,终于官舍,春秋五十有五。


惟公孝闻于家,义闻于友,慷慨有大略,倜傥有异才。尝或歌从军,吟出塞,皦兮极关山明月之思,萧兮得易水寒风之声,传乎乐章,布在人口。至夫雅颂发挥之作,诗骚兴喻之致,文在斯矣,代未知焉,惜乎。


以天宝二年五月廿二日葬于洛阳北原,礼也。嗣子炎及羽等哀哀在疚,栾栾其棘。堂弟永宁主簿之咸,泣奉请徽,托志幽壤,能忝畴旧,敢让其词。铭曰:苍苍穷山,尘复尘兮。郁郁佳城,春复春兮。有斐君子,闭兹晨兮。于嗟海内,涕哀辛兮。矧伊密戚,及古人兮。


2、墓志简释


王之涣,字季凌。绛州人,今山西省新绛县。后魏王隆到绛州任刺史,举家从晋阳随迁至绛州。曾祖王信,隋朝请大夫、著作佐郎、安邑县令;祖父王(德)表,唐朝散大夫、阳翟县丞、文安县令;父亲王昱,皇朝鸿胪主簿、雍州司士、汴州浚仪县令。王之涣是王昱的第四子,到王之涣这一代已历五世(实为七代,后文考证)。之涣自幼聪慧好学,不到二十岁,便精通文章之学,未做官即明经典之理。没走科举之路,依靠门荫调补衡水县任主簿。当时王之涣父母双亡,家境困难才屈就县主簿一职。他才高气傲,不愿为低微主簿之职而摧眉折腰,遭遇有人陷害便愤然辞官。遂沿黄河而上,游览青山大漠,边塞雄关,度过了十五年的游历生活。后因经济拮据,经反复劝告,才屈任文安县尉。为官清正,理事公平,受到老百姓的称赞。天不假年,补任文安县县尉不久,天宝元年(742年)二月十四日卒于官舍,享年五十五岁。天宝二年(743年)葬于洛阳北原祖坟。嗣子王炎、王羽悲痛异常。墓志铭是由其堂弟王之咸请靳能撰文。


二、李氏墓志铭简释


1、墓志文录


唐故文安郡文安县尉太原王府君夫人渤海李氏墓志铭并序


夫人其先渤海人也。祖彦,皇青州司马;父涤,皇冀州衡水县令,夫人即衡水公第三女。载十八,适于王氏。时王公衡水主簿,因而结婚也。夫人凡生一子。王公天宝二载终于文安,夫人以天宝七载十一月四日遘疾终于河南县孝水里私第舍,春秋卌有四。惟夫人性含谨顺,德蕴贤和,惜乎!以天宝七载十一月廿四日葬于洛阳北原,礼也。盖未合也,盖从权也。嗣子羽哀哀在疚,栾栾其棘。铭曰:佳城郁郁,春复其春,穷山苍苍,松柏愁人。泉局一闭兮开无辰,呜呼哀哉兮思慕终身。


大理丞王缙撰。


2、墓志简释


夫人李氏,渤海人(今约沧州)。祖父李彦,青州司马;父亲李涤,衡水县令。李氏是李涤的三女儿,性含谨顺,德蕴贤和。十八岁嫁给衡水县主簿王公为妻,生子王羽。夫王公于天宝二年(实为葬年)卒于文安。李氏,天宝七年(748年)十一月四日,卒于河南县孝水里家里,享年44岁。十一月二十四日葬于洛阳北原,与丈夫夫没有合葬。礼也。嗣子王羽,哀哀在棘。


三、王之涣墓志、李氏墓志简析


按王之涣墓志“以门子调补冀州衡水主簿”“在家十五年”“复补文安郡文安县尉”卒后“葬于洛阳北原”有“嗣子炎及羽”,与李氏墓志“时王公衡水主簿,因而结婚也。夫人凡生一子”“嗣子羽”完全相符。因此,可确定李氏即是王之涣的妻子。


据王之涣墓志“以天宝元年(742年)二月十四日遘疾,终于官舍,春秋五十有五”。可推知,王之涣生于武后垂拱四年(公元688年),卒于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李氏墓志“夫人以天宝七载(748年)十一月四日遘疾终于河南县孝水里私第舍,春秋卌有四”,可推之李氏应生于长安五年(705年),比王之涣年轻十七岁。李氏墓志“载十八,适于王氏。”李氏十八岁嫁给王之涣,应是在开元十年(722年)。


又据李氏墓志“父涤,皇冀州衡水县令”“时王公衡水主簿,因而结婚也”,因而知悉,开元十年(722年),王之涣在衡水任上时,时任衡水县令李涤,随第三女儿嫁给王之涣为妻。又李氏墓志“夫人凡生一子,嗣子羽”,王之涣墓志“嗣子炎及羽”,王羽应为李氏所生,王炎为长,非李氏所生。据此可知王之涣三十五岁娶李氏前,曾经结过婚,并生子王炎。


综上解析,可推知王之涣在开元十年至开元十四年任衡水县主簿四年左右,但任期不会超过五年。唐开元时期规定,县令及佐官任期为四至五年,不得连任。时任县令者,非贬即老,地位不高。王之涣出身于太原王氏,王氏系从汉至唐著名的世家大族,地位显赫。李氏嫁于之涣不存在下嫁之说。


补记:《千唐志斋藏志》王之涣祖父王德表墓志云“高祖隆,后魏行台尚书、开府仪同三司、安阳县开国伯、绛郡太守,子孙因家焉。”又文“曾祖纂,齐华州别驾、汾州刺史;祖子傑,宇文朝建威将军、徐州刺史,袭封安阳伯;父信,隋国子博士、唐安邑县令。”王之涣家世如次:七世祖王隆、六世祖王纂、五世祖王子傑、曾祖王信、祖父王德表、父亲王昱、王之涣(妻李氏)、长子王炎、次子王羽。


四、史书中有关王之涣记载举要


唐朝白居易所撰《故滁州刺史赠刑部尚书荥阳郑公墓志铭(并序)》载“公(郑昈)尤善五言诗,与王昌龄、王之涣、崔国辅辈联唱迭和,名动一时,逮今着乐词播人口非一,亦传于代。”


元朝辛文房所撰《唐才子传》卷三载王之涣:“少有侠气,所从游皆五陵少年,击剑悲歌,从禽纵酒。中折节工文,十年名誉日振。耻困场屋,遂交谒名公。为诗情致雅畅,得齐、梁之风。每有作,乐工辄取以被声律。与王昌龄、高适、畅当忘形尔汝。尝共诣旗亭,有梨园名部继至,昌龄等曰:我辈擅诗名,未定甲乙,可观诸伶讴诗,以多者为优。一伶唱昌龄二绝句,一唱适一绝句。之涣曰:乐人所唱皆下俚之词。须臾,一佳妓唱曰: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复唱二绝,皆之涣词。三子大笑。之涣曰:田舍奴,吾岂妄哉!诸伶竟不谕其故,拜曰:肉眼不识神仙。三子从之,酣醉终日。其狂放如此云。有诗传于今。”


清康熙四十四年纂《全唐诗》王之涣条目载:“王之涣,并州人,兄之咸、之贲皆有文名,天宝间人,与王昌龄、崔国辅、郑昈联唱迭和名动一时。”


作者:郭志凯 王希来  编辑:贾亚楠